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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罗洁琳 通讯员 夏馨嫔 吴秀文)近年来,燕窝越来越受市民的喜爱和追捧。 我国并非燕窝产地,由于香港市场上的燕窝价格低于内地市场,赴港旅客对燕窝青睐有加,其中更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往返于深港两地携带燕窝以获得高额的利润。今年1~7月,深圳各旅检口岸查获非法携带入境燕窝1169批次,重1076.5公斤,约16万盏,批次重量同比增幅分别达43%和12%。

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修订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燕窝为禁止 携带入境物。

旅客私自携带未经加工的燕窝存在严重的卫生安全风险。产地来源不可预知,存在传播禽流感风险; 同时,没有国外政府官方监督,存在卫生安全风险,例如亚硝酸盐超标影响食用安全。由于燕窝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和藏匿等特点,查验比较困难。 为此,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各旅检口岸加强对入境人员,特别是对来自东南亚地区人员携带燕窝的查验力度,一旦查获入境旅客私自夹带,一律予以截留销毁 ,并依据不同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教不改、多次携带的旅客从重处理。 加强与海关缉私部门合作,对携带量超过一定重量的携带旅客,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来源:深圳商报 http://szsb.sznews.com/html/2014-08/09/content_2967068.htm)